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消防部门获悉,日前,在网络上恶意辱骂北京通州火灾中牺牲消防员的网民,已因寻衅滋事被烟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5月4日,烟台市公安局在微博发布消息,烟台警方依法查处并行政拘留一名侮辱他人网民。
4月29日,网民徐某(女,24岁,户籍黑龙江,现暂住烟台开发区)在“新浪微博”恶意辱骂北京通州火灾中牺牲的消防员和北京人,引发网民愤慨,造成不良影响。烟台警方接网民举报后,迅速开展工作,将其传唤到案,徐某对其在网上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民警批评教育,徐某对自身错误言行表示悔过,表示接受警方的处罚。目前徐某因寻衅滋事被烟台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意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将被追究刑责。(记者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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