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7年厦门税务部门扩大了纳税信用评价范围,评价户数比2016年度增加了19.6万户,增长了两倍。其中,扩围评价的企业有17.5万户,基本实现了纳税信用评价对企业纳税人的全覆盖。
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是为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让更多纳税人拥有税务领域信用资产。为此,厦门市税务部门将以往不参与本期评价的三类纳税人纳入本次纳税信用评价范围,即新设立的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和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
同时,在原有A、B、C、D四级的基础上,厦门税务部门还在B、C级中间增设了M级纳税信用级别。在扩围评价的企业中,84%的企业被评为M级,这些企业不仅可以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勾选认证等税收领域便利措施,还能在申请贷款、参加评选等方面获得诸多便利,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
据厦门税务工作人员介绍,信用良好的纳税人,除在税务领域的发票领用、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免于认证等激励措施外,厦门市国、地税局联合与厦门银监局及20家银行签订了“银税互动”合作协议。截至2018年3月底,累计有8357户次信用良好的纳税人通过“银税互动”项目获得了167.4亿元的银行贷款。
此外,厦门市A级纳税人还可以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市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人行、海关等27个部门联合推出的37项激励措施。据各部门统计,2017年至2018年一季度,A级纳税人中已享受这些激励措施累计达10.19万户次。
对纳税信用欠佳的D级纳税人,税务部门将采取限量供应发票、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加强纳税评估等严格管理措施。据统计,2017年至2018年一季度,厦门市税务部门已累计对D级纳税人实施失信惩戒措施3.13万户次。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纳税信用在社会各领域的应用也在逐步拓展。(经济日报 记者 薛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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