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于欢案”15人涉黑团伙一审领刑首犯吴学占被判25年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8-05-12 我要评论

吴学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图中前排左一为吴学占。 姜东良 摄 今日,是吴学占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的日子,上午8点半,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

  吴学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图中前排左一为吴学占。 姜东良 摄

  今日,是吴学占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的日子,上午8点半,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大门前早已聚满了各家媒体的记者,在等待于欢案背后吴学占涉黑案的一审判决结果。

  上午10时许,法院对吴学占等15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首犯吴学占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他被告人分获20年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

  犯罪组织影响恶劣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月4日,被告人吴学占成立冠县泰昌投资有限公司,后变更为山东冠县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事高利放贷、借用资质投标建设工程等业务。2010年1月至2016年5月,吴学占以冠县泰昌投资有限公司或冠县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依托,为谋取非法利益,组织领导被告人赵荣荣、李忠、郭树林、郭彦刚、吴风磊、林飞、吴洪艳、杜建岗、吴风志,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以吴学占为组织者、领导者,赵荣荣、李忠为积极参加者,郭树林、郭彦刚、吴风磊、林飞、吴洪艳、杜建岗、吴风志为其他参加者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法院审理查明,以吴学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高利放贷、强揽其他公司已中标工程、强行违规建设加油站、违规开发小区楼盘和商业街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牟利,并用牟取的利益向组织成员支付报酬,向因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受伤或死亡的组织成员支付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等。以吴学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了强制侮辱妇女、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非法侵入住宅、故意伤害等9起犯罪,通过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破坏公司、企业、国家机关正常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在冠县东古城镇区域内造成严重影响。此外,吴学占、李忠个人还分别实施了故意伤害、强奸犯罪。

  吴学占一人涉7罪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被告人吴学占所组织、领导的犯罪组织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中,吴学占是该组织的组织、领导者,赵荣荣、李忠是积极参加者、骨干成员郭树林、郭彦刚、吴风磊、林飞、吴洪艳、杜建岗、吴风志等是其他参加者。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各自在整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作出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吴学占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赵荣荣、李忠、郭树林、郭彦刚、吴风磊、林飞、吴洪艳、杜建岗、吴风志20年至两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40万元至6万元不等的罚金。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博、严建军、程学贺、张书森、么传行两年两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根据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部分予以支持。被告人吴学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以及用于犯罪的工具等,依法追缴、没收。

  记者注意到,法院的一审判决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予以认定,但对于起诉书中“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赵荣荣为组织、领导者没有认定,认定其为积极参加者。

  另外,起诉书对吴学占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指控称,吴学占在冠县东古城镇建设泰昌加油站期间,以冠县联通公司的通信光缆从加油站上面经过,妨碍其经营为由,要求更改线路。与联通公司协商未果后,吴学占安排他人多次将冠县联通公司通信光缆剪断,致使东古城宽带固话4800余户通信中断。后冠县联通公司被迫同意改线,并将改迁线路申请上报,后因吴学占案发等原因未予实施。法院对此指控未予认定。

  案件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

  法制网聊城(山东)5月11日电

  案件回放

  2016年4月,吴学占等10余人向聊城女企业家苏银霞讨债,多次骚扰苏银霞并对其辱骂、侮辱。苏银霞之子于欢目睹母亲受辱,用水果刀捅伤杜志浩等4名催债人员,导致杜志浩死亡,郭彦刚、严建军重伤,程学贺轻伤。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于欢案”发生后,吴学占及其团伙人员被抓获。苏银霞、于欢母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包括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吴学占、赵荣荣向苏银霞返还以非法拘禁等方式收取、与合同约定不符且不受法律保护的高息13.4万元,返还违法占有的房屋一处,并依法判决所有被告人给予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承担精神抚慰金等。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北京法院首设“执行110”全天候抓老赖 多方法曝光

    北京法院首设“执行110”全天候抓老赖 多方法曝光

  • 重生奇迹见证“中国力量”

    重生奇迹见证“中国力量”

  • “重庆购房取消限价”被查为不实消息

    “重庆购房取消限价”被查为不实消息

  • 哈根达斯回应“冰激凌吃出玻璃”

    哈根达斯回应“冰激凌吃出玻璃”

网友点评

关注微信
手机网站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