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以落实“节水优先”为导向,深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区水资源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有效加强。一是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河长制六项制度全部出台,全面推行“双总河长制”,全区江河湖库分级分段建立了五级河长体系,节约用水、地下水管理、水功能区监管等多项配套政策相继出台。二是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推进。全区设区市全面推行了城镇居民阶梯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完成了工业行业主要产品和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修订。三是水资源保护工作持续加强。发布重要饮用水源地名录,完成35项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和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全面开展跨县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水量考核。四是水资源管理不断加强。全面推行工业园区等领域规划水资源论证;完成全区市、县两级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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