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早些时候,腾讯发布声明称,即日起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起诉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要求索赔人民币1元,并要求两家公司在自有新闻媒体平台全量推送公开道歉。腾讯称将暂停与上述两家公司的相关合作。
腾讯公司在声明中称,2018年5月以来,“今日头条”及“抖音”系列产品的实际运营者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自有新闻媒体平台等渠道大量发布、传播贬损诋毁腾讯公司的言论、文章或视频。5月30日,今日头条甚至通过故意修改标题、篡改文章来源的方式,在其自己控制运营的数亿级新闻媒体平台上大范围主动推送文章《要多少文件腾讯才肯收手》,严重侵害了腾讯的公司声誉。
腾讯表示,上述行为不仅对腾讯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及侵权,也严重破坏了商业合作的信任基础。基于此,将暂停与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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