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1515家,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24家,占比为1.6%;发现清单外涉气“散乱污”企业4家。
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存在整改不到位问题24家,其中北京市房山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5家、高邑县2家,唐山市丰润区1家、丰南区1家、迁安市1家、遵化市1家,廊坊市大城县1家,邢台市南和县1家,邯郸市冀南新区1家、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山西省太原古交市1家、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1家,长治市平顺县1家;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2家;河南省新乡卫辉市1家,焦作孟州市1家,濮阳市濮阳县1家。
督查组检查发现清单外涉气“散乱污”企业4家,其中河北省廊坊霸州市1家;山东省德州乐陵市2家、武城县1家。
二、检查清单内应淘汰燃煤锅炉企业345家,已全部整改到位;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企业5家。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丰田门窗加工厂1台(0.1蒸吨以下)、遵化市祥达古典红木家具有限公司1台(0.1蒸吨),保定涿州市古素如心酒店有限公司1台(1蒸吨)、涿州市志刚钢结构有限公司1台(0.1蒸吨);山东省德州乐陵市科峰汽贸有限公司1台(小型)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按要求拆除。
三、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1个。
其中,天津市西青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2家,唐山市丰润区1家,保定涿州市2家,沧州市沧县1家,邯郸市邯山区1家;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1家;河南省鹤壁市浚县1家,新乡辉县市1家。
四、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4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4家、晋州市1家,唐山市滦县1家,邢台市邢台县1家;山西省太原古交市1家;山东省德州乐陵市1家,菏泽市定陶区1家;河南省郑州巩义市1家,新乡市新乡县2家、卫辉市1家。
五、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16个。
其中,北京市平谷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1家、赞皇县1家、辛集市1家,唐山市滦县2家、曹妃甸区1家,邢台市清河县3家、邢台县1家、宁晋县1家;山西省长治市高新技术产业区1家;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2家;河南省新乡卫辉市1家。
六、建筑工地、工业企业及露天矿山等扬尘管理问题112个。
其中,北京市通州区11家、延庆区5家、朝阳区2家、房山区2家、平谷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5家、赞皇县2家、井陉县2家、裕华区1家、藁城区1家、晋州市1家、平山县1家,唐山市丰润区2家、丰南区2家、顺平县2家、路南区1家、开平区1家、古冶区1家、乐亭县1家、迁安市1家、遵化市1家,保定市竞秀区1家、涞水县1家、易县1家,沧州市吴桥县2家、孟村回族自治县1家,衡水市武邑县3家、安平县1家、武强县1家、深州市1家,邢台市清河县3家、邢台县2家、平乡县2家、桥东区1家、宁晋县1家、南和县1家、沙河市1家,邯郸市涉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2家、古交市2家,阳泉市盂县1家,长治市长治县1家、平顺县1家;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3家、历城区2家、章丘区1家,淄博市沂源县3家、淄川区1家,济宁市汶上县1家、微山县1家,德州乐陵市3家、平原县1家,聊城市茌平县1家,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菏泽市单县1家;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新密市1家、登封市1家,开封市顺河回族区2家、兰考县1家,鹤壁市鹤山区2家,新乡市原阳县1家、长垣县1家,焦作市马村区2家、博爱县1家,濮阳市濮阳县2家、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
七、其他涉气环境问题1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牛进庄乡东赵河村存在焚烧秸秆现象。
上述问题,我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