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0日一版报道的福建省长乐市大力移风易俗的做法,颇受社会关注。大操大办的少了,捐赠公益、捐资助学的多了,歪风陋习得到初步遏制,婚丧嫁娶简办蔚然成风。面对群众“最担心抓到一半不抓了,又成了一阵风”的担忧,长乐市将移风易俗工作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指标,建立婚丧喜庆报告公示制度、领导挂钩联系重点村制度等,用实打实的成效打消了群众的顾虑。
大操大办、红包泛滥等不正之风,不是没有治理过,也不是没有出台过制度。可不少制度既没有深入调查研究,也没有抓住问题要害。到头来,制度的约束敌不过请柬的“诚意”,苦口婆心的规劝挡不住人情面子的“围攻”。
制度源自实践,好的制度必须是被实践证明有效管用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修订了包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修订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特色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把为什么修改、怎么修改的问题想透彻、说明白,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修订工作。长乐市把移风易俗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以制度的方式固化下来,尤其“将移风易俗工作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指标”对党员干部无疑是一大震慑,也给普通老百姓(603883,股吧)吃了一颗定心丸,这将对当地社会风气的不断好转产生持续性的影响。
欣喜之余,仍应保持高度警惕。不要以为有了制度就万事大吉,贴在墙上就“不怒自威”,甚至一管几十年。不要忘了,长乐市的这项成绩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上下强力正风肃纪的大环境下取得的,这是长乐赖以成功的大势和东风。也不要忘了,“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没有忠诚干净担当,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更不要忘了,“几十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多少条禁令刹不住一辆车”的殷鉴不远,那些文件和禁令都是根据实际出台的制度,只是因为没有被执行到位。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的制度,更要在行动中不断检验校正。一定意义上看,长乐移风易俗之所以能取得明显效果,在于违反了制度的人将毫无例外地付出代价,更在于当地党委和纪委以不变的节奏和力度将定好的制度抓下去。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不可偏废。(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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