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教授付林因涉嫌贪污与挪用公款两项罪名,于2017年5月被公诉至法院,新京报记者今日(21日)了解到,北京海淀检方于9月20日要求撤回对付林的起诉,法院作出裁定予以准许。今日上午,付林家人已经收到该撤诉裁定。
北京海淀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显示,海淀检方于2017年5月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将付林诉至法院,于2018年9月20日决定撤回对付林的起诉,海淀法院认为,海淀检察院要求撤回对付林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许。
新京报此前报道,清华大学教授付林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于2016年3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日被批捕。该案于2016年8月移送审查起诉,并于2017年5月被公诉至法院,案件未开庭审理。2018年1月,付林在羁押状态下,与清华大学办理了聘用合同延期手续。2018年2月14日(农历腊月二十九),付林办理取保候审返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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