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9月27日电(记者郑钧天)记者27日从上海市新闻办获悉,上海市近期将试点共有产权保障房扩围至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
上海市近期将进一步深化完善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供应政策,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规定标准分值(120分)、已婚、在本市无住房、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保障范围。
上海市住建委等9部门表示,上海市对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围,是在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中等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保障,保障力度只增不减、保障房源确保供应的基础上,聚焦在上海创业、稳定就业的,长期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新市民,有序将持证年限较长、学历层次高、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导向、为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非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具体供应时采取计划单列、总量控制、以供定需、轮候供应方式操作。
据悉,年内上海市将选取部分具备条件的区开展非户籍居民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先行试点,待评估完善后,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开该项工作。此次扩围将不影响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的正常供应。
截至2018年6月底,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累计签约购房约9.2万户。目前住房标准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收入和财产标准为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0元以下、人均财产18万元以下。
上海市住建委同时透露,今年四季度,上海将分轮次启动第七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工作。根据第六批次受理情况,本批筹集了浦东、奉贤、松江、闵行、嘉定、宝山等9个大居基地、共4.5万余套房源,用于满足各区的房源调配。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