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针对《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讨论稿)》做专业解读,希望能帮上大家;等定稿后,继续跟进分析。
一、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由市教委组织实施的考试,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学考坚持全面考核,自主选择,统筹兼顾三项原则
二、考试科目与类别(一)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3门科目。
(二)考试类别
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所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设等级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要求为依据;等级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和本市推荐的选修课程要求为依据。
三、考试对象与时间(一)合格性考试
1.考试对象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2.考试时间
体育与健康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艺术(音乐、美术)合格性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末。
其余11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期末。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必修课程后即可参加合格性考试,做到随教、随考、随清。建议早考早利索;学校也极有可能集中教完一门就考一门。
新高考,新变化,早了解,早准备!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首次参加合格考试时间为高一第二学期末。高一年级第二学期、高二年级第一、第二学期可参加除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外各门科目考试,每学期参加考试科目不超过3门(首次考试不合格,再次参加同一科目考试不计入门数);高三年级参加考试科目和门数无限制。建议:最好高二结束前完成11门合格性考试,进入高三全力以赴冲刺高考!
当次考试不合格,可参加以后学期同科目合格性考试,全市不单独组织补考。
(二)等级性考试
1.考试对象
等级性考试仅限拟报名参加当年本市统一高考的考生参加,成绩当年有效。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等级性考试中自主选择参加3门科目考试。即6选3。
2.考试时间
等级性考试每学年组织1次,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二学期。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