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12月30日电(记者 赵瑞希)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010年12月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深圳全面实施以来,深圳已发放1161亿元公积金贷款,支持19.55万户家庭在深圳圆梦安居。
深圳作为全国最后一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大型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规模在短时间内急剧增长,截至2018年12月18日,已累计归集资金3065.57亿元,累计提取1492.5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19.55万笔、发放资金1161.2亿元,支持职工购房1842万平方米。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该中心对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实现了“应贷尽贷”,未出现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轮候、排队以及贷款政策紧缩等问题。
深圳公积金制度在实施之初就覆盖至户籍职工和非户籍职工,2017年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至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士。日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了首笔香港户籍职工在深圳购房的公积金贷款,放款金额50万元。
在保障职工基本住房消费的理念下,深圳构建了满足不同住房消费需求的提取机制:无房职工每月可提取公积金月缴存额的65%用于租房;已购房职工可以申请购房提取或还贷提取;未办理租房提取、还贷提取等其他提取业务的职工,可每月申请提取40%的月缴存额用于其他住房消费,包括支付物业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住房消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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