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挺在前面”——这是党的十八大后逐渐流行,8900多万名党员、45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现在耳熟能详的一句政治新话语。新的表述,意味着管党治党的理念创新。
新理念有了,保证其“落地”自然需要新的路径。201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自此,“四种形态”走进公众视野,走进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传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和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长期困境的创新之路。这其中,红脸出汗渐成常态,是备受瞩目的一大变化。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用好第一种形态
分析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过到大错的过程。如果在刚发现问题时,组织就咬咬耳朵、扯扯袖子,一些干部也不至于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等专家认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设置防线,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立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有利于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实现红脸出汗“常态”,对党组织而言,是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做在平时、抓在日常;对各级纪委而言,则不啻为“方向性的扭转”。庄德水说,过去有一种倾向,有了问题要么不处理、要处理就“算总账”,即所谓“要么不得罪、要得罪就得罪死”。而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就不能只看执纪审查的数量,更要注重谈话提醒、函询诫勉了多少党员干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对做好中管干部谈话函询工作高度重视。过去,许多反映笼统的问题线索被搁置暂存,现在要本着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约谈、函询本人,要求其对反映的问题作出说明。如,2016年1月至11月,中央纪委处置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中,谈话函询1305件次,比2015年同期增长96.5%。
2017年初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四章就谈话函询工作作出细致规定。
“现在,谈话函询越来越细,要求越来越高,刚开始我们还"压力山大",现在觉得是加强监督的好办法,党组织一直在看着我,让我更加警醒。”上海市一名中管干部说。
在中央纪委的引领、推动下,各级纪委针对收到的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线索,约谈被反映人或发函请其对被反映问题给出书面说明,逐渐成了常态。
多个省区市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用好第一种形态,抓常、抓细、抓长,让党员干部真正感受到监督无处不在、纪律如影随形。谈话函询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把纪律挺在前面”“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提供了政策和抓手,将第一种形态的作用充分释放。随着实践的深入、制度的健全,“第一道防线”将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高效,推动实现外部棒喝与自我警醒、他律与自律的良性循环。
板起脸来抓监督,主责在党委
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离不开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更离不开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区委跟我谈话后,我几乎天天睡不好觉,心里的烙印太深了。”天津一名市管干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感慨连连:工作几十年,从区纪委到区政协,从副厅级到正厅级,从未经历如此红脸出汗的谈话。
这名干部记得,那天是2016年7月一个周六的上午,区委常委会刚结束,他便被叫住:“你别走,10分钟后到会议室来一趟。”
进了会议室,他发现,区委书记和区纪委书记都在等他,“阵势已经摆在那了”。
“今天,我们就反映你的有关问题进行谈话核实,请你正确对待,如实回答。”区委书记开门见山,拉开了谈话的序幕。
接下来的发问,一个比一个尖锐。
“你平时有什么业余爱好?”
“你有没有占用工作时间搞摄影?有没有利用政协平台搞摄影?”
“民俗摄影大展你参与过几次?介绍下资金使用情况。”
“办展过程中,你有没有收取劳务费?”
……
类似的谈话场景,近年来在各地并不鲜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看似严管,实为厚爱。否则,明明第一种形态就能处理的问题,却放任自流、养痈遗患,最后发展演变成第二、第三甚至第四种形态,这对组织和干部都是沉重的代价。
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各级党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过程中,越来越多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多管齐下,板起脸来抓管理抓监督,使谈话批评、函询诫勉等成为日常管理监督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如,安徽省十次党代会闭幕以来,新一届省委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对轻微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手段“治病救人”。2016年11月至今,全省按第一种形态处理1.8万多人次;省纪委机关协助省委对省管干部按第一种形态处理600多人次。
如今,从省级党委到市、县、乡党委,越来越多的党委书记已经意识到,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责在党委。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委就得重视抓日常监督、抓严明纪律。
“纪委书记是消防员,一旦介入就意味着可能已是火势蔓延、焦土一片、损失惨重;而各级党委成员则是联防队员,在日常的巡逻视察过程中时刻扑灭火苗,就能避免火灾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山东省一位基层党委书记,引述媒体评论中的一段话,以此提醒班子成员“何为主责”“守土有责”。
是监督也是信任,防于未萌治于初起
谈话函询是推动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的重要手段,既是向有问题反映的党员干部了解情况,也是组织在给机会,体现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也因此,虽然红脸出汗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后三种形态相比,只能算“微手术”,但“防于未萌、治于初起”的作用却不能小觑。
今年5月,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向中管干部反馈函询了结情况的通知》,要求认真分析评估函询回复,对如实说明情况的予以采信并了结。随后,中央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分头向所联系地区、部门和单位的中管干部发函反馈函询了结情况。截至目前,已发出了结反馈1800多件次。
浙江省一名接到反馈函件的干部说:“感谢组织的关心和爱护,函询这种形式非常好,对干部是提醒。我在收到函询件后,专门召开了家庭会议,把函给每一个家人看。家人看后都表示要对我负责,今后要注意言行,严格要求自己。”
“微手术”的大作用,也在“大数据”中得到了印证。
“四种形态”提出的201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5.4万件次;2016年,这个数字上升到14.1万件次。与之相关的另一组数据是,2015年,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是5400余人;到了2016年,有5.7万名党员主动向组织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9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2万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1.7%……”2017年4月18日,中央纪委通报了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7月20日,2017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出炉”——其中,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11万件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27.8万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6.6%。两次数据均显示,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依次递减,“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的结构性特征逐渐形成。
这为“把纪律挺在前面”提供了有力的实践支撑: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这样,党员干部就不至于突破底线而受到纪律处分,后三种形态自然会越来越少。(记者 陈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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