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贵阳8月21日电 (记者 张伟)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称: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标志着贵州公务活动将全面实行“禁酒令”。
根据规定,自9月1日起,贵州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此外,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须按一事一购买、一事一审批的原则,由承办单位报分管该单位或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审批,同时报同级纪委备案。
该规定适用于贵州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同时,贵州省属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对违反该规定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执行该规定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频发,或者因发生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