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司长祖雷鸣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北京、天津、河北等23个省明确提出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辽宁、黑龙江等8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出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目前全国共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不包括村级河长)约20万名。
祖雷鸣表示,按上述计划,中央明确要求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将提前实现。目前,各省份均已明确省级总河长和主要河湖的省级河长。其中,15个省份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总河长;6个省份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河长;11个省份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目前,全国共有306名省级河长,其中258名省级领导担任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的省级河长。
“河长制成效已逐步显现”,雷祖明说,全国用水结构不断优化,用水总量得到严格控制,用水效率进一步提升,水质状况有所好转,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得到加强。各地开展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不断强化河湖岸线分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法侵占河湖等行为,维护了良好水事秩序。
雷祖明表示,今年9-10月,水利部将组织开展第二次河长制全面督导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将以“一省一单”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并制定了全面推行河长制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将于2017年底启动中期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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