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为推进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基本遵循。市县党委要坚决落实中央要求,把《巡视工作条例》《意见》的新精神落实到具体的实践当中去,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擦亮巡察利剑,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高起点谋划。巡视巡察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巡察作为巡视工作向市县延伸的有效方式,是市县党委对所管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白银市委切实扛起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摆上党委工作的突出位置,高起点谋划定思路,高标准推进抓落实。一是三级巡察同频共振。结合基层实际,制定《巡察工作办法》,明确市委、县(区)委、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三个层级巡察对象和范围,各级党组织各负其责,分级推进巡察。探索建立“433”巡察工作模式,严把巡察对象巡察人员关、巡前培训关、巡中督导关、巡后梳理关“四关口”,严肃向巡察领导小组汇报、向市委书记汇报、向市委书记专题会汇报“三报告”,确保压力传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三到位”,有效推动了巡察深入扎实开展。二是全覆盖与“回头看”同时部署。巡察既要加快进度,更要保证质量,必须正确处理全覆盖与“回头看”的关系,谋定而后动,在立足实现全覆盖目标的基础上,加大“回头看”的力度,打消巡察“一阵风”的思想,让巡察震慑常在。白银市委从第三轮巡察开始,坚持高回头率,每轮都选择已巡察单位进行“回头看”,频显巡察震慑效果。目前,市委7轮对155个市、县(区)直部门、53个乡镇(街道)进行了巡察,巡察监督覆盖率达到65%,对36个单位进行“回头看”。巡察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三是把巡察工作与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发现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扶贫领域惠农惠民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履行职责不担当、为民服务不作为、落实任务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严重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问题,以及“雁过拔毛”“小官巨贪”“村霸”等腐败问题,有力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
全方位保障。巡察是市县党委的巡察,保障巡察机构有效开展工作是党委的分内之责。一是健全巡察机构。白银市委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负责巡察工作的同志为成员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二是优选巡察干部。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始终把选优配强巡察干部作为推进巡察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的有力保证,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要求,抽调纪检系统副县级纪检监察干部和组织部门正县级后备干部,建立42名巡察组长库;抽调纪检、组织、财政、审计等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建立103名巡察人员库,打牢巡察人才基础。三是全力做好保障。市县委全力支持巡察机构工作,将巡察工作经费纳入市县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加大对巡察工作的组织保障、服务保障力度等,免除巡察工作“后顾之忧”。
深层次整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是基础,建立健全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治本之策,要做到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同步解决,切实提升巡察监督实效。一是紧盯个性问题抓整改。紧盯被巡察单位存在的具体问题,实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报告两个签字背书制度,督促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账销号,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对一些重点问题要求市纪委监察局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等形式重点跟踪,挂牌督办,坚决杜绝问题线索“软消化”。二是围绕共性问题建制度。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力求解决共性问题,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每轮巡察工作情况,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定了《党建引领奔小康》《关于严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的安排意见》等10项制度措施,为全面从严治党打下了牢固的制度基础。三是立足实际自查自纠。为确保巡察始终突出政治站位,发挥政治效果,市委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市各级各部门共自查问题9696条,上缴违规资金401.94万元,切实减少了违规违纪存量问题。
大面积压责。白银开展巡察伊始,就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分兵把守、分级落实主体责任。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担负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巡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巡察组组长是巡察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求市委常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好分管部门关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从严追究责任,严把纪律尺子,科学界定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市委针对一些部门单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突出问题,对25名单位一把手和纪检组长进行责任追究,对11个单位进行通报,对23个被巡察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白银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先后有7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00人被诫勉谈话,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甘肃省白银市委书记 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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