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鼓励互联网+招投标拟正式纳入法律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7-08-30 我要评论

北京 商报讯 (记者 蒋梦惟 林子)8月29日,国家发改委就《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

  北京商报讯 (记者 蒋梦惟 林子)8月29日,国家发改委就《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据了解,电子招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完成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的活动。业界指出,大力发展电子招标采购是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必然要求,有助于以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带动全行业的变革。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电子招标采购应用广度深度不断拓展,经济社会效益逐渐凸显。各地区普遍反映,实行电子化招标采购以来,交易效率大大提升,节资率明显提高,市场竞争更加充分透明。

  但与此同时,电子招标采购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发展不平衡,地区和行业认识不一致,全流程电子化程度还不高,监管电子化明显滞后;运行不规范,有些平台交易、服务和监管职责不清,存在管办不分、行政垄断,交易平台市场化程度不够;资源不共享,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不够,“信息孤岛”问题依然突出等。这些问题制约了电子招标采购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的应用发展。在业界看来,未来我国还需坚持创新监管、提高效能。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优势,实现平台技术创新与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同步推进,推动动态监督和大数据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北京: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对外开放

    北京: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充电设施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互联网论坛社

  • 人社部:加强互联网招聘监管 严打信息发布违法行为

    人社部:加强互联网招聘监管 严打信息发布违法行

  • 人社部等有关部门将对互联网招聘平台实施集中整治

    人社部等有关部门将对互联网招聘平台实施集中整治

网友点评

关注微信
手机网站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