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第一部税法。2017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和环境保护部签署《环境保护谁征管协作机制备忘录》,为各地加强合作做出了示范表率。北京市地税系统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做好环保税征收的准备工作。
身处北京东部的朝阳区地税局,紧密部署,全力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第一时间与区环保局开展座谈,就费改税的相关政策和征收模式进行充分探讨;组织全局干部学习环境保护税法相关知识,确保对政策理解精准到位;积极联系相关企业开展调研工作,邀请北京高安屯垃圾焚烧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对环境保护税的基础信息采集、纳税申报备案等系列表格进行试填,并听取企业对环保税征收工作的意见建议。
位于北京西大门的石景山区地税局,提前谋划。与区环保局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先后三次与区环保局开展座谈,了解掌握辖区排污费征收范围、征缴流程。同时派遣两名税务干部到区环保局排污费征收大厅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学习,摸清现行排污费征收流程、税源信息来源,提前与缴纳环保税的企业进行接触,走访石景山区市级重点排污单位,了解企业排污情况和自动检测设备运行状况,讲解环保税和排污费征收差异,初步建立与环保税企业的联系。以第46个“世界环境日”为契机,积极参与环保税法宣传,发放《环境保护税法宣传手册》500余册,为环保税征收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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