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栏
精简本身不是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而是要有减有增地优化编制资源配置。
据报道,近日黑龙江完成了中央批准的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共精简事业单位2735个,收回事业编制8.3万余名。由此通过深化改革压缩了事业单位的数量,精简了领导职数和人员,有力降低了运行成本,提高了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定位模糊的事业单位
我国各级公共部门的类型多样,包括党的机构、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事业单位作为准政府部门,承担着各类公共服务提供职能,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部分行政职责。与此同时,很多事业单位还有一定的收费经营事项,将其作为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可能更可取。
过去政事不分、事企不分,事业单位的定位模糊,使其成为党政机构改革难以有效推进的“中梗阻”。比如,一些党政机关将事业单位视为自己的“腿子”,往往会增设机构、摊派任务、列支开销、安排人员等,使事业单位偏离职责本位并不堪重负。
还有一些事业单位醉心于营利性强的收费事项,对公益服务不闻不问,导致其功能异化。因此,如果事业单位改革不到位,将会严重影响党政机构改革的整体效果,也不利于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于2011年印发,对事业单位分类施策,明确了事业单位改革的路线图。
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加强编制工作的法治化提供依据,也为事业单位编制改革明确方向。2020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随后批准黑龙江省等为全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全域试点省。
中央要求试点省份在全国率先试点先行,探索事业单位改革的创新模式。从黑龙江省等地的改革进展来看,事业单位改革空间还很大。
因此,应将这些试点地区的改革经验和创新做法加以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方略,让其他地区可以借鉴试点地区的成功做法,降低改革成本,提高改革成效。
提高机构设置科学水平
事业单位改革的最大挑战,是如何固化改革成果,避免改革“翻咸鱼”。过去机构改革,经常出现“膨胀—压缩—再膨胀”的恶性循环,使改革事业功亏一篑。改革花费大量心力,但改革后的成果往往很难维持。因此,要坚持编制工作法定化,减少编制调整的随意性。特别是要明确“三定”方案的指导地位,使改革切实贯彻落实到位,并能一定即定。
当然,精简本身不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唯一目的,因为机构改革和编制优化要有减有增,增减结合。要坚持“瘦身”与“健体”并重,实现事业单位的“强身健体”。
一方面,要加快改革过去冗员问题严重的机构,避免忙闲不均的问题长期存在。另一方面,则要向人手紧缺、重点工作和新兴领域显著倾斜,加大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特别是要结合最新人口普查数据等相关数据,及时更新事业单位与人口、经济等基础数据的匹配关系,避免一些地区“小马拉大车”或“大马拉小车”。
在事业单位改革时,要提高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一个地区设置多少个事业单位,安排多少个内设机构,配备多少个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都是管理科学问题,而不应受部门权力或利益等其他因素的过分干扰。无论是精简还是增设都应有理有据。特别是要结合事业单位的岗位专业性、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避免因人设岗等问题出现。
说到底,编制资源也是政治资源,要加以高效利用,使其发挥最大效益。这需要创新事业单位改革与履职绩效的联动机制,根据事业单位的履职绩效动态调整编制资源,增强事业单位高效利用编制资源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也需激励事业单位通过编制以外的手段履职增效,特别是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来破解人手不足的问题。唯有此,才能真正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马亮(公共管理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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