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部署,坚持以需要和质量为导向,科学设计普查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周密组织和部署各项普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现场登记,全力做好遥感测量,及时做好数据处理,科学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历经三年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工作已顺利基本完成。日前,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发布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党中央、国务院对这次农业普查高度重视,国内外社会公众也都十分关注。为了使社会各界对这次农业普查的主要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中国信息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鲜祖德。
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工作顺利完成,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这次农业普查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
答:2015年6月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过近三年的紧张工作,普查各项主要工作已顺利完成。从普查结果看达到了预期目的。
农业普查获得了海量反映我国“三农”最新家底的基础数据,查清了粮食、棉花、畜禽、水产品等主要农业生产底数,系统反映了农民和农村新变化,同时,获取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及环境等方面常规统计调查没有覆盖的信息,填补了“三农”统计上的空白。
普查结果显示,十年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发生了重大积极变化:农业基础地位更加巩固,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现代农村建设成绩斐然,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普查结果也显示,我国“三农”还存在一些短板,主要包括农业产业化水平仍然不高,城乡发展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等。这些大量翔实的“三农”信息,为制定和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将为实现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翔实的统计数据支撑。
近400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村入户,严格按照普查规程和要求调查登记。根据事后质量抽查和对现场调查数据的分析评估结果,本次农业普查登记户的漏报率为0.19%,普查指标数据差异率为0.40%,低于二农普0.63%的水平,数据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数据质量可靠,真实反映了“三农”的发展变化情况。
问:我们知道,中国的农业普查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普查之一,组织实施难度很大,请您就全国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情况向社会公众作一下简要介绍。
答: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普查的组织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集中力量办大事,全国共动员近400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逐村、逐户、逐单位入户普查登记,全国共调查了60多万个村、2.3亿住户和200多万个单位。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成立了以国务院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农业普查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地方各级政府均设立了相应的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其辖区内的农业普查工作,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通力协作配合,提供了多方保障。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农业生产单位的农业普查工作,由军队、武警部队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农业普查工作,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问:本次农业普查有什么创新,与之前的两次有何不同?
答:国务院农普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创新、可比、简约”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参考国际先进做法和经过三轮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普查内容突出“三新”,紧跟新时代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发生的深刻变革,在摸清基本家底的前提下,聚焦农业生产经营出现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
与前两次农业普查相比,在普查表设置上,新增规模经营户表,将规模户与普通农户区别普查,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普查更加翔实,以准确反映农业现代化新进程。在普查内容上,新增反映当前农业农村农民新变化、新特点的内容和指标,深入揭示农村土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特点,全面反映10年来我国农业发展新情况、农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在普查手段上,首次在农业普查中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手持智能终端和联网直报等现代信息技术采集和处理普查数据。使用手持移动采集终端(PDA)入户访问登记,并实时向国家统计局传输原始数据,提高了普查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问:农业普查的数据都有哪些用途?
答:农业普查是一件造福农家的大事。在信息化加快发展、大数据应用日益广泛的时代,广大的农民朋友和社会公众更加需要数据信息来适应市场环境变化。这次普查将按照开发、开放、共享的原则,深入开发应用这次农业普查获得的海量数据,并通过普查公报、出版物、网络向社会发布,为社会公众提供翔实的“三农”基础信息,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适应市场环境变化提供服务,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生产决策信息,直接受益的就是广大农村居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
这次普查的大量数据,也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更好把握农业农村发展变化趋势,编制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更有针对性地完善和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更有力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奔小康提供有力的统计决策支撑。农业普查是为民造福的基础性工作,正如普查宣传口号说的:“农业普查,福到农家”。
问:这次农业普查首次采用遥感技术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请问遥感测量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
答:通过遥感测量,摸清和掌握了全国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统计工作夯实了基础。本次农业普查成立了由5位院士、14位遥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科学制定了《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方案》,利用国产自主卫星及无人机技术对主要农作物面积进行遥感测量,查清了由于习惯亩等原因造成的粮食、棉花播种面积底数不清的情况,将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全国共组织5万多名专业工作人员进行遥感测量,完成了10多万景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处理,开展了11多万个样方的实地调查,对2万个抽中普查区开展遥感测量和实地核实,取得7000多万笔数据,实施了2700多架次整村无人机飞行测量。
问:这次普查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证普查数据的真实性,普查数据的质量如何?
答:真实、准确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也是衡量本次农业普查成功与否的基本标准。在保证普查数据质量方面,着力抓了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依法开展普查。《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是组织本次农业普查的法律准绳和行动准则,也是确保本次普查数据质量的法律保障,严肃查处普查违法违纪案件,对农业普查中的数据造假行为“零容忍”。二是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制定实施多项硬措施防范对普查数据人为干扰,加大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力度,组织31个检查组对全部省(区、市)进行督导检查。三是健全普查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现场登记阶段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数据质量控制,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四是精心组织现场登记。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方案,逐一核实普查单位信息,认真细致进行普查登记,确保普查资料不重不漏、真实完整。五是通过广泛动员和宣传,广大农民朋友对农业普查有了进一步认识,积极支持参与农业普查,配合程度不断提高。六是用好现代普查技术手段。使用手持移动采集终端(PDA)、联网直报、遥感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开展普查,推动普查工作及其成果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用科技创新成果保证数据质量、提高普查效率。
问:农业普查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根据农业普查的总体安排,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各项任务将于2018年年底完成。下一步将重点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要做:
一是发布农业普查的主要结果。农普办在近日发布一号公报后,还会陆续发布四个公报,并通过编印《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资料》等资料发布更为详细的普查结果。
二是做好农业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按照开发、开放、共享的原则,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普查资料的系列深度研究,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统计支撑。
三是利用农业普查资料完善农村统计调查体系。充分利用普查取得的基础资料和组织实施经验,完善我国农村统计制度和方法,改进统计手段,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和数据采集渠道,完善农村统计调查工作平台。
四是做好农业普查工作总结。对农业普查进行全面的总结,充分反映普查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对普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最后,要向直接参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400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向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朋友对这次农业普查的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国内外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如果没有大家的积极配合、理解、支持,我们不可能取得这样的普查成果,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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