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广州市花都区政协原主席王雁威被“双开”

字号+ 作者:生活头条 来源:未知 2017-12-15 我要评论

据广州市纪委消息:日前,经广州市委批准,广州市纪委对花都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雁威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雁威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

  据广州市纪委消息:日前,经广州市委批准,广州市纪委对花都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雁威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雁威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他人所送款物,涉嫌犯罪。

  王雁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且畏罪潜逃、影响极坏,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广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雁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雁威简历

  王雁威,男,1956年9月出生,汉族,广东增城人,大学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3月至1996年10月,任广东省花都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主任;1996年10月至1996年12月,任广东省花都市名都控股公司党委书记;1996年12月至1998年11月,任广东省花都市花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98年11月至2000年6月,任广东省花都市花东镇党委书记;2000年6月至2003年6月,任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党委书记,期间,2002年1月起兼任镇人大主席;2003年6月至2011年8月,任花都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区编委办主任;2011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花都区政协党组副书记、主席;2011年11月至2013年8月,任花都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广州市纪委)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 省政协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报告会

    省政协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机关党员

  • 省政协党组召开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冯健身主持并讲话

    省政协党组召开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专题民主生活

  • 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程颖被“双开”

    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程颖被“双开

  • 河北省唐山市政协党组成员苏春生等2人被开除党籍

    河北省唐山市政协党组成员苏春生等2人被开除党籍

网友点评

关注微信
手机网站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