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月11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2018—2020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用于鼓励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企业用于购买软件和信息服务的投入,可纳入技术改造成本,享受相关技术改造奖励政策。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培育发展成为新的引领性万亿产业。
《实施意见》指出,对获得国家重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支持的企业,以及自主开发全球领先技术、形成核心知识产权,并向国外龙头企业授权使用或主导制订国际及国内相关技术标准的企业,给予重点资助。对软件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10%,且年研发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当地政府要重点培育,加大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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