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记者 宫主)1月10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召开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新闻发布会上,市委农工委副书记苏卫东详细地介绍了美丽乡村建设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方法。
苏卫东表示,党的十九大首次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并且首次写入了《党章》,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除此之外,记者了解到,2017年12月28-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议明确了“八个坚持”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三步走”宏伟蓝图,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振兴道路的七条具体路径。
按照《关于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2017—2020年)的实施意见》,未来三年的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将重点把握好“一三五”,即“一个总体要求、三步走路径和五个方面任务”。
苏卫东表示,把握好一个总体要求,就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三步走”的工作时序推进实施。第一步,全面开展农村地区环境整治;第二步,通过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工作由点、线向周边有序纵深推进;第三步,2020年,基本完成所有村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
把握好五个方面任务,具体归纳为“编规划、治环境、强服务、重治理、建机制”五个方面。
苏卫东说:“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为了扎扎实实地建设好美丽乡村,我们将紧密结合北京"三农"实际,充分尊重农村居民的需求和创造,不断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制度性保障。其中包括:健全"统筹联动"的机制,形成建设合力;健全"因地制宜"的机制,坚持分类推进;健全"农民主体"的机制,确保农民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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