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资源网2018年1月19日消息:19日,国航发布《关于在国航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使用规范的通知》,全文如下:
尊敬的旅客:
您好!自北京时间2018年1月21日零时起,您可以在遵守本使用规范的前提下,在国航实际承运航班上使用便携式电子设备(Portable Electronic Devices,简称PED)。具体如下:
出于安全原因:
一、我们全程禁止在航空器上使用的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发射功率在100mW(含)以上、Wi-Fi工作频率不在2.4GHz波段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如无发射功率标识的手机、卫星电话、移动Wi-Fi、对讲机、无人机遥控平台、遥控玩具和其他带遥控装置的便携式电子设备。
二、在滑行、起飞爬升和进近着陆等飞行关键阶段禁止使用,在非飞行关键阶段允许使用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认证品牌的便携式氧气浓缩器(POC);
2.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
三、全程允许使用的电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心脏起搏器;助听器;不会影响飞机导航和通讯系统的用于维持生命的电子设备(装置),如认证品牌的便携式氧气浓缩器(Portable Oxygen Concentrator,简称POC),持续正压呼吸机(Continuous Positive Airway Pressure,简称CPAP)。单手可握持的小型便携式电子设备,如智能手机、电子书、视频播放器、游戏机等,关闭蜂窝通信功能选择飞行模式后可在飞行全程使用。在飞行关键阶段应关闭Wi-Fi和蓝牙等功能,且不得连接耳机、充电、数据连接等外围设备,不得使用语音和数据通信。
四、在飞行期间,当机长发现存在电子干扰并怀疑该干扰来自于您使用的便携式电子设备时,以及机长必须执行低能见运行程序和启动紧急撤离时,为防止干扰飞机通信和精密导航设备,我们有权要求您关闭便携式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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