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路上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围绕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我们深刻认识民生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大意义,落实以民为本、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了《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本书内容摘自习近平同志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二0一七年九月十九日期间的讲话、报告、演讲、指示、批示、贺信等一百四十篇重要文献,分九个专题,共计三百二十六段论述。其中许多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该书第五篇重点阐述“建设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部分精彩论述如下:
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提高统筹层次。继续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加快棚户区改造。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2年12月15日)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是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努力把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办成一项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德政工程。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10月29日),《人民日报》2013年10月31日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要处理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市场化的关系、住房发展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的关系、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住房保障和防止福利陷阱的关系。只有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才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同时,总有一部分群众由于劳动技能不适应、就业不充分、收入水平低等原因而面临住房困难,政府必须“补好位”,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住房保障。
从我国国情看,总的方向是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要总结我国住房改革发展经验,借鉴其他国家解决住房问题的有益做法,深入研究住房建设的规律性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建立统一、规范、成熟、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要千方百计增加住房供应,同时要把调节人民群众住房需求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经济、适用、环保、节约资源、安全的住房标准体系,倡导符合国情的住房消费模式。
要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建设廉租住房,加快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在推进这项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相结合,努力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住房是群众安身立命之所,质量安全至关重要。要优化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设施配套和户型设计,抓好工程质量。
重视农村“三留守”问题,搞好农村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让农村留守人员生活得踏实、安全、无忧,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基层党委和政府的重大责任。要抓紧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围绕留守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就业、卫生健康、思想情感等实施有效服务。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2月23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681页
我国人民生活总体越来越好,但我们时刻都要想着那些生活中还有难处的群众。我们要满腔热情做好民生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扶贫开发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让农村贫困人口、城市困难群众等所有需要帮助的人们都能生活得到保障、心灵充满温暖。
——《二〇一五年新年贺词》(2014年12月31日),《人民日报》2015年1月1日
保障改善民生,要更加注重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要在经济发展基础上持续改善民生,特别是要提高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推进教育公平。要实施精准帮扶,把钱花在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针对性帮扶上,使他们有现实获得感,使他们及其后代发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2月18日)
社会政策要托底,就是要守住民生底线。要从思想、资金、物资等方面做好准备和预案,坚决守住社会稳定底线。各国推进结构性改革,重点和难点在社会政策上。西方国家实行多党制,各政党代表不同利益集团,在社会政策上难以形成共识,为了选票什么都可以承诺,最后往往是一纸空文。我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就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应该更好统一认识,在社会政策上把握好基调。一些结构性改革会带来部分职工下岗失业、收入降低等阵痛,要更好发挥社会保障的社会稳定器作用,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要增加失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财政资金,做好符合实际、有所区别、分行业分地区的可行预案。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2月18日)
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结构性改革要深化,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要做好,构建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至关重要。要完善个人账户,坚持精算平衡,增强社保缴费激励,提高收付透明度,提高统筹层次,有序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2月18日)
要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要加强老龄科学研究,借鉴国际有益经验,搞好顶层设计,不断完善老年人家庭赡养和扶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要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配套政策法规,统筹好生育、就业、退休、养老等政策。要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老年人监护制度、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政策、扶助老年人慈善支持政策、为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促进各种政策制度衔接,增强政策合力。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6年5月27日),《人民日报》2016年5月29日
要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养老服务业制度、标准、设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要培育老龄产业新的增长点,完善相关规划和扶持政策。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6年5月27日),《人民日报》2016年5月29日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置金融风险必然带来一些挑战,要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深入细致做好社会托底工作。要完善各项社会政策,努力提高就业、养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要针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加强帮扶,保障基本民生。对去产能中出现的下岗职工,要妥善安置。要关心收入明显下降的职工,对难以转岗的“四〇五〇”人群要发挥社会保障托底作用。对职工安置困难较大和财政收支压力大的地区,要加大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和就业专项资金倾斜力度。要加强社会领域制度建设,扩大人民群众获得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2月14日)
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从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障可持续性出发,尽快提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举措。要厘清政府、企业、个人责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精算和服务能力建设等基础性工作。要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完善个人账户制度,推动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进程,提高制度覆盖面,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要加强养老保险结余基金投资运营,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2月14日)
加快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这项工作关系在城市租房子住的一亿六千万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能不能有体面的居住条件,关系目前还没有住房的人今后能不能买得起或租得起房子,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大民生工程。
——《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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