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海南省财政厅一处长索贿细节披露
补贴审批权成了“摇钱树”
企业想要拿到财政补贴,必须事前或事后给负责补贴审批的官员“打点”一下,于是,这名财政官员将手中的补贴审批权,当成了“摇钱树”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符某补贴800元、林某补贴1300元。”
2018年1月底,海南省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在官网公开了一则财政补贴的公示,将海口市本级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而类似的财政补贴审批权,曾成了海南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许海明的“摇钱树”。2017年11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许海明受贿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许海明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85万元。同时判决继续追缴未退缴的赃款281万元,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许海明在担任海南省财政厅经建处副处长期间,多次非法收受叶某等18人的贿赂共计291万元。
一个职位并不算高的副处长,缘何能将手中的权力发挥得“淋漓尽致”?如何才能建立一种阳光透明的财政支出方式?
“生财之道”
一个水果箱装19万贿款
因为负责全省储备粮和储备油保管和轮换费等财政补贴的拨付,身为省财政厅经建处分管粮食的副处长许海明便有了自己的
“生财之道”,即把自己手中的财政补贴审批权,当成自己捞取好处的“摇钱树”。而他也成了一些企业负责人争相攀附的对象。
叶某原系海南洋浦粮食储备库主任,并兼任海南丰源油脂有限公司总经理。按照规定,海南省财政厅每年每吨粮食要支付保管费和轮换费共计200元。为了获取这些财政补贴,2009年,叶某找到了许海明。此时的许海明是海南省级储备粮轮换费及包装费、保管费补贴拨付的经办人之一。
在许海明的帮助下,2010年至2013年,海南省财政厅向海南洋浦粮食储备库拨付省级储备粮轮换费、保管费补贴共700.71万元,向海南丰源油脂有限公司拨付省级储备食用植物油轮换费用补贴684.84万元。
为了感谢许海明的帮助,2009年至2013年6月期间,叶某先后7次在海南省财政厅附近公交站、白沙门公园附近的荣域小区等地点共给予许海明83万元。
据记者了解,一些单位想要及时获得财政拨款,而找到许海明,更是使出了各种办法。
王某系澄迈金京杭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1年,王某到海口参加商务厅和财政厅组织的冷库链条项目专家评审会议,在会议中认识了许海明。之后,许海明便成了王某攀附的对象。
2011年10月的一天下午,王某约许海明在滨海大道壹号公馆三楼吃饭,准备将相关争取财政补贴项目的材料交给许,饭后其送许海明下楼时,王某拿出一个装着1万元现金的牛皮纸信封交给许,请许帮忙将“澄迈至西安商流链条”项目列入财政补贴项目,项目做好之后会再感谢,他收下信封后开车离开。
在顺利获得第一批财政补贴资金后,为了感谢,2012年1月的一天晚上,王某又约许海明在壹号公馆吃饭,饭后在酒店停车场,其从车上搬下来3个装橙子的箱子,把其中两个装橙子的箱子搬到许海明的车后备箱内,把另一个装着19万元现金的箱子搬到副驾驶座下,许海明收下后开车离开。
法院查明,2011年至2013年,王某为了办理澄迈吉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澄迈至西安商流链条”和澄迈永发富饶果菜保鲜有限公司的“澄迈至太原商流链条”财政补贴项目,分3次送给时任省财政厅经建处副处长许海明共计25万元好处费。
雁过拔毛
“好处费”到手资金到位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为了能让一些受补贴的企业主动为其输送“好处费”,许海明也有自己的办法,即要么频繁打电话询问补贴项目的情况,就是不拨款;要么说对项目不满意,最后迫使企业主主动向其行贿。
2012年春节期间,三亚南果实业有限公司的三亚市凤凰产地集配中心项目验收合格,到了拨付财政补贴阶段,但许海明多次打电话三亚南果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某,询问项目情况,却一直没有拨钱。
由于许海明是省财政厅经建处的副处长,负责农产品(000061,股吧)试点流通项目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杨某迫于无奈准备了10万元现金,打电话约许海明在海口世贸北路附近见面,见面后,杨某把事先准备好的用黑色塑料袋装着的10万元好处费交给许海明,许海明收下后,就各自离开了。
杨某事后表示,当时建设的三亚凤凰场地集配中心项目需要许海明拨付补贴资金。其送钱给许海明一方面是想和他搞好关系,另一方面也希望他能及时拨付资金。
许海明的“好处费”到手后,1194万元项目补贴资金很快就顺利地拨付到位了。
对于许海明要求“送好处”的暗示,琼中海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曾某也领教过。
2010年左右,琼中海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向海南省商务厅申请海南农产品“农超对接”项目补贴,海南省财政厅负责资金拨付等工作,当时许海明带队来公司考察,考察合格后才能顺利获得补贴。
许海明来公司考察后,一直说不满意,曾某只好约许海明出来喝茶,喝茶期间,许海明暗示要送好处费,项目才能顺利通过考察。2011年春节前,曾某按照许海明的要求准备了3万元现金,用黑色塑料袋装着。准备好后,打电话约许海明在滨海大道棕榈公寓旁见面,曾某把3万元好处费交给许海明。后许海明很快考核通过项目并拨付补贴资金。
如何防腐
加强财政支出监督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1953年起实施的国家财政补贴,是指国家财政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目标,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一种补偿。主要是在一定时期内对生产或经营某些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企业或因提高商品销售价格而给予企业和消费者的经济补偿。它是国家财政通过对分配的干预,调节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种手段。
在许海明受贿案中,还有一些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在给许送出了25万元后,原来成立不满3年,不符合条件的某公司获得了395万元的项目补助资金。
法律界人士透露,近年来由于把关不严,国家的财政补贴成了一些企业的“唐僧肉”,骗取财政资金的案件时有发生。
有媒体披露,2016年7月,海南省对34家储备粮承储企业进行专项审计,查处违纪违规资金17.9亿元。其中,27家企业虚假粮食轮换13.07万吨,骗取国家补贴资金1325万元。6家企业骗取贷款2.27亿元挪作他用,23家企业公款私存、支出用途不明资金14.58亿元。
为了预防腐败,规范财政补贴审批权,海南省财政厅自2009年5月起,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开展了权力“搜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但是该厅一些处级官员还是“前腐后继”。
2014年,海南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调研员宗巍峰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海南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015年,海南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谭昌友也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利收取好处费而被查。
如何斩断一双双伸向财政补贴的贪婪之手,建立阳光透明的财政支出方式?法律界人士谈了自己的观点。
湖南商学院教授、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邓联繁曾撰文认为,在我国财政收入“飙升”、财政支出剧增的新形势下,加快建立健全财政支出领域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事关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局与社会和谐大局。
邓联繁坦言,加快建立健全财政支出领域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当务之急是
加强财政支出监督。
“要加强舆论监督,加大对违法违纪违规财政支出行为的曝光。要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益。要严肃惩处财政支出领域的消极腐败现象,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及其领导人的责任,增强威慑力与公信力。”邓联繁说。
责任编辑:高恒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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