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扫黑办”)获悉,根据全国和全省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河北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重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2018年1月1日至2月6日,全省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50个,抓获团伙成员329名,破获案件343起。
据河北省公安厅“扫黑办”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河北省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土地承包流转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非法捕捞、带车逃费的黑恶势力。
此外,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等也是此次河北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范围。
上述负责人表示,河北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对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逐条核查评估,落实核查责任。对辖区涉黑涉恶线索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之后没有及时查处的,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实行专案侦办,视情况采取挂牌督办、提级侦办、指定管辖等措施。对重大复杂案件,由省公安厅直接侦办。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坚决深挖彻查,依法严肃处理。
河北省公安厅“扫黑办”还向社会公布了举报途径,包括: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76号省公安厅“扫黑办”(邮政编码:050051);电话0311-66565690、83033538;网站河北公安网(http://www.hebga.gov.cn/);新浪微博@河北公安网络发言人;微信公众号“河北公安”、“河北刑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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