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近日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禁止洋垃圾进口的时间表,即,2017年年底前,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2019年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
《实施方案》提出分批分类调整进口管理目录,先行将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活来源的废塑料、未分拣的废纸、废纺织原料、钒渣等固体废物禁止进口,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逐步有序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
《实施方案》对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实施方案》提出,要完善堵住洋垃圾进口的监管制度。先行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逐步有序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进一步加严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提高固体废物进口门槛;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限定进口固体废物口岸,取消贸易单位代理进口;加强政策引导,保障政策平稳过渡。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持续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开展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走私、非法进口利用废塑料、废纸、生活垃圾、电子废物、废旧服装等固体废物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全过程监管力度,从严审查、减量审批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加强进口固体废物检验检疫和查验,严厉查处倒卖、非法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以及其他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开展全国典型固体废物堆放处置利用集散地专项整治,整治情况列入中央环保督察重点内容。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