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峰 北京报道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是‘两办’印发的第一个专门面向知识产权审判的里程碑式的纲领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2月28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
知识产权维权领域存在“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问题,《意见》对此提出,以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为基础,以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领域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
“努力将中国法院打造成当事人信赖的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陶凯元说。
2013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知识产权各类案件813564件,其中涉外案件比例稳步增长,目前已达20%左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去年受理的涉外案件占比已达30%,其中不乏原被告都是境外当事人的案件。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公信力获认可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这一表述意味深长,可资比较的是,国务院2008年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表述是“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被提至前所未有的位置,而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又发挥主导作用,“这是司法本质属性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律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是提升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方式。”陶凯元在发布会上说。
2017年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苹果公司诉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许可条件纠纷两案。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中,苹果公司索赔经济损失10亿元人民币。
上述案件诉讼双方均为涉外主体,却选择在中国进行诉讼,除了中国为双方产品的重要消费市场之外,亦与中国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有关。
2017年7月7日,美国外交学者网站刊登了一篇题为《中国如何成为全球创新和知识产权的领导者》的文章,对中国知识产权法院的建设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其中写到,“由于司法程序快捷,中国现在也被视为知识产权诉讼较为可取的诉讼地”。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曾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该院近年来受理的案件中,出现了双方当事人均涉外仍选择到该院诉讼的案件,以及中国权利人起诉外国当事人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增多等现象。
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大案也频频出现,比如乔丹、拉菲、LV等商标纠纷案,以及礼来公司发明专利案、松下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案等。
破解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问题
“‘优选地’靠什么?靠的就是我们高水平的审判质效。《意见》里也提到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向现代化迈进,要将此作为改革的主要目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发布会上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专利法、著作权法的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知识产权维权领域存在“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等问题。
对此,《意见》提出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意见》提出,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诉讼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等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适当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
“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一般为‘谁主张,谁举证’,但在特定情况下举证责任也可以倒置,比如主张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侵权要求赔偿时,赔偿的标准可以根据侵权人获利多少来确定,但往往被告方不愿意对其获利情况进行举证,这时候法官可以要求其提供,这就是证据披露的转换。”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宋晓明告诉记者。
“在证据披露规则下,当事人在开庭前和庭审中,要把证据向对方进行展示、交换。目前已经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中得到了适用,进而助推民事证据规则的完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王闯告诉记者。
《意见》还提出建立体现知识产权价值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意见》提出,对于具有重复侵权、恶意侵权以及其他严重侵权情节的,依法加大赔偿力度,提高赔偿数额,由败诉方承担维权成本,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有效遏制和威慑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我国法院在加大由败诉方承担维权成本的力度,实际审判中,除了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外,败诉方被判赔承担的胜诉方律师费数额也在提高,甚至很多超过了诉讼费。”宋晓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审判实践中,我国法院正在通过对律师费等诉讼合理支出在赔偿额中单独计算,推进惩罚性赔偿等措施,使赔偿数额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适应。
《意见》还提出推进符合知识产权诉讼规律的裁判方式改革。《意见》提出,加强司法大数据的研究应用,完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改进裁判方式,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切实增强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便民性和时效性,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长”问题。
近年来,全国知识产权案件受理量保持年均20%以上的增长,审判质量与效率如何平衡备受关注。
“尤其是2017年,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一审案件首次突破20万件大关,同比增长率达到40.36%,创历史新高,但是知识产权法官的人数并没有得到很大增长。审结的案件数大幅上升了,再审率和改判发回重审率双双下降,这是良性循环,”陶凯元说,“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入专业性人民陪审员、法官专业性进一步提升,对于整个审判质效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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