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 叶晓丹 每日经济新闻编辑 陈俊杰
3月10日15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和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就“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相关问题答记者问。肖亚庆表示,2018年国资委在推动国企国资的改革方面主要有三方面措施,一是拓展深化各项改革举措;二是推进集团层面的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三是要推动中央企业战略重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全国政协委员、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在其提交的一份提案中表示,当前重点突破、分层分类的国企混改格局已形成,混改正在向纵深推进,针对目前国企混改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仍需建立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制度。
建立混合所有制改革法律制度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从强调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到"国有资本",一词之变明确了"强优大"是对国有资本整体的要求。”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此前向媒体表示,这凸显了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的政策意图,有利于推动在国企结构调整与重组上实现更大的进展。
3月10日,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记者会上表示,该表述的变化意味着国资国企改革的理念和方式都会有重大的转变。对于国资监管来说,意味着要从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这里面重点是放活、管好、优化、放大,从这四个层面来理解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南存辉认为,当前国企混改仍然面临一系列矛盾和问题:一是清产核资与资产确权问题,国企混改前必须做好清产核资工作,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国资管理体制滞后,现有法律法规限制了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三是中小股东权益保障,混改后企业股权多元化,不同的决策机制之间存在重大的差异。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才能消除各类所有制资本参与混改的顾虑。
因而他建议加强顶层设计,以“管资本为主”作为方向,建立针对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出台专项法律法规,并加快相关行政法规制度的实施。建立完善的产权交易制度和平台,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让市场决定产权交易价格;其次,建立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国有股减持立法,规范国有股减持的方式、程序与要求;第三,按照“不因改制增加企业税收负担”的原则,完善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税费等各项政策,避免对同一实际控制人所属的子企业重组征收高额税费。
建议立法保证“走出去”有效推进
近年来,正泰集团正在不断通过投资并购布局海外市场,2014年初,正泰收购德国知名光伏企业Conergy旗下法兰克福(奥登)的组件工厂;2016年,正泰参股西班牙GRABAT-石墨烯电池公司,培育新的战略增长点;2017年,正泰收购新加坡日光电气,以后者为核心载体搭建亚太区域总部,完善全球研产销一体化布局。
对于跨国并购,南存辉表示,跨国并购应以战略为导向,整合全球优势资源,抢抓企业发展机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主业并购、战略性产业并购。对于下一步发展,南存辉表示,未来不仅是产品走出去,更是技术、管理、品牌、文化等都将全方位地走出去。通过并购整合全球优质资源,不断输出中国智慧、中国标准、中国方案,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话语权。
正泰集团是中国众多企业走出去的一个案例。商务部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共对全球174个国家和地区的6236家境外企业新增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1200.8亿美元。
但是,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仍然遇到不少问题,由于“审查资料多、审核时间长、购汇有限制、不同文化冲突”等问题的存在,中国企业海外竞购优质标的的竞争优势不明显。另外,随着逆全球化潮流抬头,中国企业在政治、金融、法律、贸易壁垒等诸多方面都面临考验。
故而南存辉认为,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中更需实现自身“改革”,抱团“走出去”。对于企业内部来说,要制定明确的并购战略,避免过分依赖投行等中介提供的目标企业信息。同时,要对海外商业法律环境、盈利模式和各项资源进行充分调研,做好风险评估。
在今年的提案中,南存辉也建议尽快制定能够总体上指导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境外投资法,使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达到企业境外投资行为有法可依,保证相关法律法规的统一性、协调性和权威性,从而保证“走出去”战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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