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纪委监委接到举报,称衡龙桥镇华林村6名村干部因不满镇党委镇政府2017年度评奖结果,集体抵制该镇经济工作会议,并拒绝接受所获单项奖。
该区纪委监委接到举报后迅速部署,3月7日,区、镇两级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衡龙桥镇进行核查。
经查:2018年2月27日,衡龙桥镇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华林村“两委”6名村干部签到时发现本村未被评为全面先进,集体离场并拒绝接受所获单项奖,导致该会议被迫推迟十余分钟。其间,镇党委书记、镇长、镇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等领导干部,先后多次与该村党支部书记范志祥等人电话联系,陈述不参会的利害关系并要求该村干部回来参加会议,范志祥等人态度恶劣、我行我素,仍拒不参会。直至颁奖仪式结束后,范志祥等6人才先后进入会场且不按指定座次就座。3月4日,该镇驻村干部携带单项奖奖牌,到华林村与范志祥等人谈话沟通,范志祥等人拒不认错,还声称“那些牌子留给你们党委政府好了”,拒绝接受单项奖奖牌。
郝山区纪委监委召开会议研究认为,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衡龙桥镇华林村“两委”干部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重影响党委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是典型的违反组织纪律的严重违纪行为。决定对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范志祥,村党支部副书记余建勋立案审查;对村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杨再莲,村委会委员周望南诫勉谈话;对村支部委员鲁书、村委会委员张咏谈话提醒。上述决定在全区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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