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4月12日讯(记者张晨暄)12日,自治区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是落实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的迫切要求,是落实自治区党委全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要求,是提高我区环境治理能力,防范和化解环境社会风险的迫切要求。要深刻理解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全力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我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庞大、科学、细致的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排污单位和全社会的紧密配合和共同努力,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严格时限要求、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严把普查质量、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用好普查成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把各项普查工作举措落到实处,确保圆满完成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项任务。
今年7月,自治区将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此次普查工作自治区将对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等五类污染源进行普查。截至目前,自治区和14个地州市、96个县市区分别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了普查工作人员670余人,其中专职人员1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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