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我们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突出问题,形成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
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法宝。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党内政治生活,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
(一)在党的一大制定的第一个纲领和党的二大制定的第一部党章中,都对党内政治生活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党的第五届中央政治局依据党的五大精神修订党章,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写入其中。
1929年,在古田会议上,毛泽东同志第一次提出党内生活概念,指出要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的生活都政治化、科学化,强调“党内批评要防止主观武断和把批评庸俗化”。
1935年1月召开的遵义会议,排除了王明“左”倾错误的干扰,恢复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党内政治生活出现新局面,党领导的革命事业也逐步走上正轨。
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不仅对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斗争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论述,而且以身作则践行。
特别是延安整风,我们党彻底排除了错误路线干扰,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大优良作风,确立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思想批评从严、组织处理从宽”原则。
1945年,党的七大制定了新党章,第一次规定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概括和提炼了党的三大作风,指出积极参加党内生活和革命运动是党员的义务,初步形成了我们党所特有的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
解放战争开始后,党中央严格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民主决策,提出了建立报告制度、健全党委制和注意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有力地促进了党的团结和统一领导。
(二)新中国建立后,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党进行了整党整风和“三反”运动,开始探索党在执政条件下,如何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问题。1956年党的八大报告突出强调党内斗争应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的原则,对在全国执政后的党内政治生活作出进一步规定。
1957年,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将处理党内矛盾所采取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概括为“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随后,毛泽东同志又提出了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目标,“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总结党内政治生活正反两方面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于1980年制定和颁布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向全党重申了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等12条准则,为拨乱反正、恢复和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2年,党的十二大制定和通过了新党章,恢复了党的七大、八大的优良传统,初步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
1983年10月,十二届二中全会决定用三年时间对党的作风和组织进行全面整顿。邓小平同志在十二届二中全会上指出,要“通过思想教育,增强党性”。他强调,所有共产党员都要“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不允许自视特殊,认为自己在政治上比党高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更应该严格遵守党章、遵守《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起模范作用”。
(四)新时期以来,江泽民、胡锦涛同志高度重视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推进党内政治生活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
1991年7月,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强调,“决不能把商品交换原则引入党内政治生活”。在即将进入二十一世纪之际,江泽民同志更加重视党内政治生活问题,提出了必须遵循的“六个决不允许”。
2012年11月,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上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
我们党先后颁布了《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一批党内法规,有力地促进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五)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新形势新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
2012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上就强调:“大家要带头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懂规矩,守纪律。”
2013年6月25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门会议对照检查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讨论研究深化改进作风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我们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决不允许任何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首先要做到。”
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
2016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强调:“我们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党中央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赢得了党心民心,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
30多年来,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建设既积累了大量新成果新经验,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就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一个决定,提出新的要求,既十分紧迫,也水到渠成。
经过充分准备和酝酿,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向、目标、原则、任务、举措,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基本遵循。这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也寓示着新实践的开启。(记者 李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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