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记者刘慧)证监会近日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操纵市场案,1宗内幕交易案,1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1宗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案。
1宗操纵市场案中,2015年6月26日至6月29日、8月26日至8月28日,广州安州控制使用“广州安州-安州价值优选2号证券投资基金”等22个产品所开立的25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采用尾市拉抬、盘中拉抬、次日反向交易等方式操纵“节能风电(601016,股吧)(3.260, 0.11, 3.49%)”价格,获利约5057.4万元。广州安州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广州安州违法所得约5057.4万元,并处以约5057.4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福亮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1宗内幕交易案中,施立新系洪桥集团有限公司与宝硕股份(600155,股吧)(8.870, 0.00, 0.00%)合作投资新能源汽车项目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陈淼媛与施立新关系密切,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二人联络频繁,施立新、陈淼媛共同使用“陈淼媛”账户买入“宝硕股份”超过52万股,没有违法所得。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翁凛磊与施立新存在接触联络,同时翁凛磊控制使用“马某杰”等5个证券账户交易“宝硕股份”,没有违法所得。施立新、陈淼媛、翁凛磊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施立新、陈淼媛处以60万元罚款;对翁凛磊处以60万元罚款。
1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中,2013年9月至调查日,姚丽系在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职的证券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姚丽控制使用“姚某刚”、“姚某水”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获利约30万元。姚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姚丽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姚丽违法所得约30万元,并处以约90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还对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和1宗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案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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