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3.090, -0.07, -2.22%)6月1日晚公告称,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仲汉根,董事兼副总经理季自华、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晓东、董事李萍、张建国、姜正霞,独立董事茅永根、周立、夏烽,监事卞祥、季红进、王彬彬,副总经理陈健、杨进华、奚圣虎、金文戈、顾国梁,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孙永良下达了《调查通知书》。
公告显示,由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查。
4月23日,辉丰股份就收到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此后,辉丰股份相关公告显示,公司及相关管理人员相继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此外,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季自华于5月15日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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