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高举‘上海精神’旗帜,以平等互信为基础,以互利共赢为原则,以对话协商为手段,以共同发展为目标,全面推进上海合作组织各领域合作发展。”
今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在青岛举行,习近平将出席。他此前五赴上合峰会,都曾发表精彩演说,阐释“上海精神”。
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正是上合组织的初心所在。从比什凯克到杜尚别,从乌法到塔什干、阿斯塔纳,再到如今的青岛,习近平始终强调要不忘初心,坚定弘扬“上海精神”,为新形势下上合组织发展指引方向。
互信、互利、平等、协商
落实“上海精神”,不断增进成员国互信,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开展互利合作,顺应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符合各成员国人民利益和诉求。
——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要本着对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同舟共济、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意识,凝心聚力,精诚协作,全力推动上海合作组织朝着机制更加完善、合作更加全面、协调更加顺畅、对外更加开放的方向发展,为本地区人民造福。
——2014年9月12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要继续以“上海精神”为指引,坚持上海合作组织一贯秉持的国际关系准则,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倡导多边主义和开放主义,相互尊重彼此利益,不干涉别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分歧争端,以共赢理念促进发展繁荣。
——2015年7月10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成员国团结是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壮大的根本保障和独特优势,也是各方一点一滴积累互信得来的宝贵成果,需要倍加珍惜和精心呵护。建议各方坚持通过沟通增进理解,妥善处理遇到的合作难题,增强上海合作组织凝聚力。
——2016年6月24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要保持团结协作的良好传统,新老成员国密切融合,深化政治互信,加大相互支持,构建平等相待、守望相助、休戚与共、安危共担的命运共同体。
——2017年6月9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尊重多样文明
加强人文交流和民间交往,为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打牢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我们要在文化、教育、影视、卫生、体育、旅游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
——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民齐者强。”上海合作组织的未来,最终掌握在本组织各国人民手中。我们要支持商界、学界、媒体、智库、文艺团体等各行各界,全方位开展友好交往和人文交流,增进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和传统友谊,筑牢本组织发展的社会民意基础。
——2014年9月12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古老的丝绸之路见证了各国人民结下的深厚传统友谊。我们应该继续弘扬丝路精神,夯实本地区各国友好交往的民意基础,让各国人民互信互敬,共建和谐、安宁、繁荣的家园。
——2015年7月10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夯实人文基础,建设本组织发展之桥。人文合作不断发展,为各国民众加强相互了解和友谊搭建了重要桥梁。
——2016年6月24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要促进各国民众特别是青年一代心灵相通,使睦邻友好合作事业永葆活力。
——2017年6月9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谋求共同发展
在充分照顾各方利益和关切基础上寻求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广泛开展合作,充分发挥各成员国合作潜力,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繁荣。
——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为国者以富民为本。”在世界经济前景不确定性增加、有关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情况下,本组织要在互利共赢基础上,深挖区域合作潜力,共创合作机遇,增强成员国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抗风险能力。
——2014年9月12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寻求新的增长点、改善社会民生是本组织成员国的重大任务。上海合作组织应该推动各方在互利共赢基础上,创造更多合作机遇,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取得早期收获。
——2015年7月10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为促进本地区经济整体发展,中方大力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同各国发展战略对接,希望上海合作组织为此发挥积极作用并创造更多合作机遇。
——2016年6月24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深刻复杂变化,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各国惟有同舟共济,才能妥善应对威胁和挑战。中方愿同各方一道,强化命运共同体意识,建设安全稳定、发展繁荣的共同家园。
——2017年6月9日,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整理/余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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