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后的全国省级税务局全部统一挂牌,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正式向前迈出实质性的一步。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关系的重大举措,是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更好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场重大改革将及时回应时代命题。“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思想引领新实践,这必然要求税收工作承载新使命、踏上新征程、树立新风貌。作为事关税收工作全局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积极顺应新时代的要求,在国家大改革大发展的格局中壮阔起航,强劲释放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巨大能量,翻开中国税务的崭新篇章。
这场重大改革将充分体现为民便民利民宗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千方百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随着省市县新税务机构的逐级挂牌和融合运行,纳税人办税不再“两头跑”,税务执法不再“两头查”,税费同征同管同服务优势更加明显,纳税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纳税人获得感明显增强,创业创新环境持续优化。
这场重大改革将更好发挥税收治理作用。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划转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使税收职能更加完善强大,税务部门在组织收入、调节经济运行、服务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更加凸显。这不仅有利于税收执法服务标准和征管业务流程更加统一规范,税收征管更加公平、高效,而且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进一步理顺统一税制与分级财政的关系,从而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这场重大改革将在税收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20世纪80年代,随着两步“利改税”的实施,税务从财政中分设出来,让税收工作更“专”;20世纪90年代,随着分税制实施,国税地税机构分设,让税务部门更“大”;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将让税收工作和税务部门更“强”。这种税务机构设置的变化,不是简单的“分”与“合”,而是税收职能更加完善和优化、税收作用不断发挥和提升的过程,中国税务又一次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已经明确,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全体税务人要坚定不移地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在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同时,充分履职尽责,抓好组织税收收入、推进税制改革、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各项工作,确保国家税收绝对安全,确保税收营商环境显著改善。
惟改革者强,惟创新者进。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上下同欲,勠力同心,共同开创中国特色新税务的美好未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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