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最高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马岩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人民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在2015年达到最高值后,近两年有所回落,但仍处于高位。
封面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17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32万件,同比下降3.74%。其中广东、四川、湖南、云南等多个省份毒品犯罪数量相对较多。
马岩介绍,近两年,毒品走私入境、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和“零包”贩卖、容留吸毒等末端毒品犯罪多发;涉案毒品种类多样化,初步呈现出海洛因、冰毒、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毒品“三代并存”的态势。
“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据了解,2017年,全国法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毒品犯罪分子21733人,重刑率为21.93%,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7.89个百分点。
据马岩介绍,在禁毒法制建设方面,2017年人民法院继续推进毒品犯罪审判规范化建设。继2015年印发《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2016年制定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司法解释之后,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规则,相关工作进展顺利,文稿已趋于成熟,拟尽快出台。
记者了解到,证据规则根据公检法三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职责划分,分别规定了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收集、审查证据的具体要求,对进一步规范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审查工作,确保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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