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抚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藏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
据了解,抚恤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此次下拨的2017年第二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中,包括中央财政拨付资金144833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1233万元。
我省高度重视双拥优抚工作,2015年以来,创新建立了“三访三送三网”(走访慰问优抚对象、走访慰问现役军人家庭和日常接访走访,为优抚对象送政策、送温暖、送帮扶,建立县乡村三级双拥优抚对象服务网络)制度,为优抚对象提供人性化、精细化和常态化服务,被民政部在全国进行推广。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