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中法人寿实现净利润-2249万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从一季末的-5226.32%降至二季度末的-6138.92%。吉祥人寿方面,截至二季度末,吉祥人寿净利润亏损4359万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2.73%,较一季度的78.87%已有所提高,但仍低于100%的监管要求。
据原保监会去年10月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险企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不的低于50%和100%,且最近一期风险评级在B类及以上,否则即为不达标公司。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规定》,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等偿付能力风险较大的保险公司,还将成为银保监会的重点核查对象。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目前除了中法人寿和吉祥人寿低于监管要求外,安华农险、珠江人寿、富德生命人寿等险企还有可能成为监管的重点核查对象。
据偿付能力报告,截至二季度末,珠江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3.42%,但值得注意的是,上半年珠江人寿实现净利润2.86亿元,偿付能力也较一季度有所提高;安华农险方面,上半年安华农险净利润亏损1.37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从一季度的119%下降至二季度的113%;富德生命人寿二季度末的净利润亏损18.66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则由第一季度的117%下降至114%,也同样低于120%的监管要求。
分析人士认为,出现这种状况是由于险企因业务转型与退保支出增加等因素影响,同时,险企二季度面临的现金流压力也较为明显。如净利润亏损较多的富德生命人寿,净现金流由一季度的343.24亿元减少至253.8亿元、珠江人寿的净现金流从一季度的24.05亿元减少52.64%至11.39亿元。珠江人寿在偿付能力报告中称,在压力情景下由于业务萎缩,退保大幅提升,以至个别季度净现金流为负。
对于偿付能力已低于监管要求的中法人寿和吉祥人寿来说,目前已采取了增资“补血”的方式来解决燃眉之急。中法人寿在偿付能力报告中提到,为使公司尽早正常经营,将加大与各方的沟通力度,加快公司增资进程。
吉祥人寿也表示,将通过加强融资渠道管理,提高融资渠道的分散程度,保持在选定融资渠道中的适当活跃程度。同时,定期向股东汇报公司流动性情况,使股东及时了解公司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变化,积极推进公司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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