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人寿表示,鉴于中法人寿目前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并已出现流动性风险,为履行公司作为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维护公司存量客户的正常利益,维护公司和市场的稳定,鸿商集团向中法人寿提供借款。借款资金主要用于应对中法人寿出现的流动性风险,用于支付存量保单到期、退保等与客户相关的利益支出,满足维持日常运营的基本需要。
北京商报记者查阅中法人寿官网发现,中法人寿分别在今年的1月29日、4月12日、5月14日、6月12日、7月2日、8月7日、9月4日共7次发布向鸿商集团借款的公告。此外,中法人寿在去年12月11日披露的交易信息显示,2017年,中法人寿向鸿商集团共计借款9次,累计金额为13084万元。也就是说,一年多以来,中法人寿已向鸿商集团借款1.9亿元。目前,中法人寿已经停止业务的开展,没有保费收入,所以日常经营的支出只好靠向股东借款维持。
中法人寿表示,自2005年成立以来,资本金从未得到过补充,资本金已消耗殆尽,现金流持续净流出,公司自2017年4月即出现流动性枯竭情形。
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中法人寿只好启动增资计划。经梳理,自2016年11月起,中法人寿先后向监管部门提交了3次增资方案。但截至目前,中法人寿的增资计划仍未获得监管层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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