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京津冀、上海、广东等8个区域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开展了先行先试。去年第一批13项改革举措已推向全国。这一基础上,会议决定,再将新一批23项改革举措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
激发科技创新潜力
一直以来,科研成果如何高效转化获益是困扰众多科研院所的难题。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调查数据显示,近3年从事过研发活动的科技工作者中,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或应用于生产生活的比例也较此前有所增加,达到38.1%;但从科技成果转化中获得收益的科技工作者比例为51.7%,较2013年的53.6%略有下降。
科技工作者认为影响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障碍是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对提高科研人员收益作用不大、科技成果经济价值评估难导致供需双方难以达成交易、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服务体系不健全等。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允许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引入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订单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攻关。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专家表示,科技创新潜力没能充分释放,根源在于激励机制不健全、产权激励机制不到位。此间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再次明确“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无疑为激发创新送出“大礼包”。
拓宽融资渠道
大多数中小科技企业在发展初期,难以盈利且多为轻资产。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同时,在京津冀、上海、广东等8个试点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
业内人士认为,通过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可以促进科技企业规范治理,进一步为创业板和科创板市场孵化培育企业,尝试探索设置一个相对独立的科技创新板块,能够更加有效地促进科技创新型企业获得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
而日前推出的科创板也为科创型企业提供了进阶路径。
目前规划中的科创板改革方案,是否对未盈利企业做制度倾斜正在密切讨论。科创板若开放未盈利公司、同股不同权公司的上市,不仅能为科创企业提供融资渠道,支持科技创新;同时也能吸引优质的科创型企业在A股上市,回报A股投资者。
一家券商投行人士表示,以往没有盈利的互联网企业、生物医药企业,受限于国内的上市门槛,多赴海外上市,国家当前明确要为中小科技企业包括轻资产、未盈利企业开拓融资渠道,这与正在涉及的科创板制度不谋而合。
改革开放40年,我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当初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到如今的“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创兴国的战略却一直没变,因为这是推动我们不断前进的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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