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只要有公积金余额,就可以在买房的时候申请贷款,不过每个地区的政策不同,必须符合条件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少用户对于具体的申请流程不太了解,今天我们就以烟台为例,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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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申请
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职工向与开发商签订合作协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六区内职工购买六区内二手房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
2、贷款流程
①借款人将贷款材料准备齐全后到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审批;
②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通过的贷款,市中心由借款人持 “委托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借款合同等),分支机构由银行通知借款人前去办理相关手续;
③委托银行整理材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质押手续(提示:购买商品房期房的,借款人需要先备案;购买现房的,需要房产证办出来;购买二手房的,需要借款人配合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
④抵押质押证件出来以后,银行整理借款人材料送交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查放款。
3、贷款偿还
贷款期限为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取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从贷款发生的次月由申请人按月偿还,受委托银行按月划扣借款人贷款本息,划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