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白皮书全面总结2012年—2016年间该院受理和办结海上货运代理纠纷的基本情况与特征,分析了案件审理实践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及成因,并就如何有效防范和规避风险提出司法建议。
“货物吞吐量位居世界首位的宁波舟山港孕育了非常发达的货运代理行业,宁波海事法院受理的海上货运代理纠纷一直占据法院的主要案件类型之一。”据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邬先江介绍,近五年间,收、结案数量逐年攀升,共受理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792件,审结765件,收、结案标的总额分别高达1.88亿元和1.56亿元,有近13%案件是涉外案件。
邬先江认为,这些纠纷主要有两种形态,一是部分贸易商经营不善引发货代企业作为原告纷纷主张代理费用与目的港相关费用。二是货物所有人主张货代企业存在代理过失。
对此,该院邀请了宁波市国际联运协会旗下的一些规模较大的货代企业,以及宁波市律师协会的律师代表就制约航运业健康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使大家既能直观了解和监督海事法院审判工作,又有助于企业界今后在经营活动中更好地发现风险、防治纠纷,同时也促动律师界能更精准地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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