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高校院所及社会中介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济南市规定,对促成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济南市企业转移的济南中介服务机构和驻济企业,按不超过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在引进国内外高校院所工作中起重要中介作用的单位或个人,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此外,济南市对在本地转化的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3000万元以上的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按照不超过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2.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高校院所组织的科研人员服务企业活动,每年最高给予30万元支持。
为吸引更多人才到济南发展,今年5月济南市政府出台“人才新政30条”,拿出“真金白银”集聚招揽优秀人才。此次济南市委组织部、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科技局共同出台的政策,作为济南“人才新政30条”的重要配套文件,主要目的是促进高校院所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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