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目前国内制约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价格机制障碍还没有完全消除,资源环境成本在价格形成中仍未充分体现,企业反映突出的价格收费问题还不少,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环境还不够完善,损害群众利益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民生价格稳定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
这份《意见》的出台和落实将着力解决上述问题。
应当注意到,十九大结束不到一个月,国家发改委就发布了这份《意见》,显示其特殊意义。在政治层面,价改不仅显示出中国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同时也显示出中国政策制定的连贯性;在实体经济层面,价改将引导资源在实体经济特别是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高效配置,满足人民需求;在金融市场层面,价改将令市场运行更公平和有效。更长远地看,不断改革完善中的“中国价格”终究会体现出国际影响力,在“一带一路”和人民币国际化的国家战略中起到积极作用。
政府和市场各归其位
从政策制定的脉络和连贯性来看,此次《意见》出台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思想的延续,是十九大报告在经济工作领域的细化落实,也是下一步继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理顺市场和政府在价格形成过程中各自的作用,让政府和市场在经济活动当中各归其位,这可谓是又一里程碑。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指出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
经济的质量和效益不仅体现在国民经济总产出的数量上,还体现在价格上,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将让各界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认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经济运行的逻辑来看,微观主体的活力需要有价格信号来激励引导,宏观调控的松紧适度也需要通过价格信号来观察。
随着更多的因素纳入到价格形成机制当中,价格指数对于辅助宏观经济调控令经济在潜在增速附近运行将起到帮助。
可以预期的是,“供给侧改革”将继续保有强劲的具体政策层面的支持,未来还会有各部门的更多政策出台。如果价格机制改革取得进一步成效,数据观测上的PPI向CPI传导效率将会得以提升。
价改引导资源配置的七个方面
《意见》聚焦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农业、涉企收费、市场价格监管、民生保障等七个方面,可以归结为九个要点:
使价格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加快环境损害成本内部化;完善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差别(阶梯)电价、水价政策,倒逼落后产能加快淘汰。
保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
加强垄断性行业价格监管,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能够放开的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稳步放开由市场调节;保留政府定价的,建立健全成本监审规则和定价机制。密切关注产能过剩行业、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对输配电、天然气管道运输、铁路普通旅客列车运输等网格型自然垄断领域,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定价制度。
完善电力市场交易价格规则,健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适时放开气源价格和销售价格;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扩大铁路货运市场调节价范围。
健全城市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领域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
理顺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价格;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健全自然资源、风景名胜、历史遗迹等景区门票科学定价规则。体现公益性要求。
逐步调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鼓励缺水地区健全支持再生水回收利用的价格政策。完善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根据成品油质量升级进程,制定国VI标准价格政策。
在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逐步分离政策性收储“保增收”功能。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还提到,为了保障价格机制改革的落实,将积极推动《价格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政府定价、市场价格监管、反垄断执法等方面规章制度。如果能获得立法与司法机关的支持,未来各个行政部门和市场主体积极落实价格改革的可预期性将比以往更强。
价改影响大宗商品市场
对资源能源交易尤其是大宗商品市场而言,接下来的价格机制改革将令中国相关产业的上下游之间、行业内不同公司之间成本利润的分布更为公平合理。此外,改革也将使相关大宗商品的中国价格与国际接轨,更具国际影响力。在中国经济、特别是金融业与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进程中,中国价格的不断完善与国际化将令实体经济受益。
高污染、高能耗的商品成本将会上升。有色金属如锌、铅、铝,黑色系的焦炭、螺纹钢,由于环境污染成本的内部化,以及阶梯电价、水价的倒逼,水、电作为资源价格的重要一环,本身在市场化后就面临补贴减少、价格抬升的趋势,而针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尤甚。成本推升会较为明显,对商品价格或以去利润方式体现、或以价格提升方式体现。
能源类商品将更灵活反映市场的变化。电力价格将是未来三年改革的重点,此前电力价格完全受政府管控,动力煤、原油价格的上涨并未传递至电力,下游企业对能源价格的变化不敏感,未来将加强电力与能源价格的联动;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成品油的价格将更贴近国际原油市场的变动,PPI向CPI的传导机制将更为顺畅。
加强反垄断监管或抑制部分商品不合理的上涨。2017年9月,有18家企业因多次达成统一涨价的垄断协议,导致PVC市场价格明显上涨,18家相关企业被处以4.57亿元罚款,这也是反垄断执法9年来对国内企业开出的最大数额罚单,此后PVC价格大幅下跌,跌幅超15%。近日,又有家化企业联名举报上游企业垄断提价TDI,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上游企业联合实施价格垄断助推价格上涨或仍将出现,应关注政府反垄断对价格带来的影响。
农产品方面,国内种植业将逐渐进入由价格下降所带来的种植结构调整阵痛期。近日发改委首次下调小麦收购价格,自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农业供给侧改革以来,国家由类经济作物入手,先后下调、取消玉米临储收购,将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调整为“市场化定价,价补分离”、并下调稻谷最低收购价。虽然对农产品收购价直接取消概率不大,随着农业供给侧改革不断推进,大方向仍将逐步分离政策性收储“保增收”功能,农产品价格有望逐步与国际接轨。
随着中国启动新一轮的对外开放,中国实体经济与金融结合越来越紧密,实体领域的改革对金融的外溢性、中国经济对全球经济的外溢性都会有一个逐渐增强的过程。未来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在期现货市场产生的影响,以及在价格传导机制更通畅后在中下游行业产生的影响,将是未来大宗商品市场以及资本市场参与者需要持续跟踪关注的因素。
金融开放是新时代中国经济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与实体经济终端需求和宏观调控政策直接挂钩的是现货市场,期货市场对现货市场有价格发现的引导作用,要在更开放的跨境贸易与投资背景下充分发挥这一引导作用,则需要期货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在更广的范围内被接受和使用。
期货市场监管部门和市场机构正在深化人民币计价原油期货的上市准备工作,筹备引进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的铁矿石期货交易,并大力推进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中国下一步全面深化价格形成机制,理顺价格传导渠道,将为中国商品期现货市场的建设和中国价格的推广创造有利的条件。
作者就职于中粮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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