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我国确定了331个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这也是我国第一批贫困县,后来,贫困县经过了三次调整。
第一次调整:1994年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时候,对国家扶贫工作的贫困县进行了第一次调整,贫困县数量由331个扩大到592个。
第二次调整:2001年,制定国家第一个十年扶贫纲要的时候,把东部地区的33个贫困县全部退出,33个县的指标全部用到了中西部的贫困地区。
第三次调整:2011年,制定国家第二个国家扶贫纲要的时候,把贫困县的调整权利下放到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这次调整又调出了38个重点县,但同时补进了38个重点县,国家现在贫困县的总数仍然是592个。
此外,今年宣布脱贫摘帽的28个贫困县事实上是去年提出申请的,今年方才通过专项评估检查,而今年,又有大约100个县申请“摘帽”,相信等到明年的转项评估检查结束,我国贫困县的数量将进一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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