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获悉,12月19日,中国版CRS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正式宣布在国家税务总局的门户网站上线,这也意味着中国在CRS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工作方面又进一步。
根据《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用户手册》提示,符合《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有关定义的金融机构(银行除外)无论是否有应报送账户(当年无应报送账户的金融机构须在系统完成0申报),都应在系统进行注册。金融机构委托代理机构报送数据的,由代理机构注册账户,并代为注册金融机构信息。
从中国公布CRS公告到涉税服务平台正式上线,14个月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共发布了十多条相关政策。
2016年10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6个部委联合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中国版CRS的时间表是:2017年1月1日开始,对新开立的个人和机构账户开展尽职调查;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的尽职调查;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但如果中国税收居民在海外持有金融账户,需要根据账户所在国的尽职调查政策来分析判断,有关信息交换到中国后,纳税义务的确认要按照中国相关的税收政策来执行。
编辑:郝成 张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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