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表示,坚信一旦中国证监会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这两份《行政判决书》的要求公开上述内容,届时范福春(中国证监会前副主席)、刘兴强(广东证监局前局长)、陈云贤(广东顺德区委前书记,广东省前副省长)伪造的科龙电器在广东发展银行第二营业部向我(顾雏军)的格林柯尔系公司开具的2.76亿美元的虚假保函将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范福春、刘兴强、陈云贤为了强夺我的科龙电器的股权而利用手中的公权力伪造证据、入我以罪的犯罪行为也将会大白于天下。
2005年1月,顾雏军登上了第二届“胡润资本控制50强”的榜首,当时的顾雏军有诸多光环:格林柯尔集团的创办人,顾氏制冷剂的发明者,主导了格林柯尔香港创业板上市等。
可就在2005年9月,顾雏军被捕,2008年因虚假注册、挪用资金等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2006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时,顾雏军就坚称对他的四项指控均不成立,表示在收购科龙之后的几年中,他“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发生了一些不该发生的事。但是,如果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出现,那肯定是背着他干的,“如果当时请示我,我肯定不会同意!”
2012年9月6日顾雏军提前获释,9月14日下午就召集媒体开了发布会,头戴白纸做成的、写着“草民完全无罪”高高的帽子,出现在媒体面前。
顾雏军坚称,当年的科龙案有黑幕,案件关键证据银行保函系伪造,证监部门以这份伪造保函对科龙电器立案调查。
以下为原文:
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又一重大进展!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1行初61号《行政判决书》于2017年12月22日判决中国证监会向顾雏军公开《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同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京01行初6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中国证监会在法定期限内向顾雏军公开其在2005年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龙电器)启动立案调查程序的主席办公会议的立案调查理由、立案调查结论、会议举行时间、参会人员名单、会议内容、会议表决内容、会议纪要。我坚信一旦中国证监会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这两份《行政判决书》的要求公开上述内容,届时范福春(中国证监会前副主席)、刘兴强(广东证监局前局长)、陈云贤(广东顺德区委前书记,广东省前副省长)伪造的科龙电器在广东发展银行第二营业部向我(顾雏军)的格林柯尔系公司开具的2.76亿美元的虚假保函将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范福春、刘兴强、陈云贤为了强夺我的科龙电器的股权而利用手中的公权力伪造证据、入我以罪的犯罪行为也将会大白于天下。范福春、刘兴强利用陈云贤伪造2.76亿美元保函的虚假证据欺骗当时的中央领导,完全不遵守《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调查程序的严格规定,非法对科龙电器立案调查,致使科龙电器在生产旺季被银行和供应商挤兑,导致当年巨亏37亿,给股民造成极大损失,给中国股市造成极坏的影响,这个内幕也必将真相大白。我坚信范福春、刘兴强、陈云贤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之日为期不远了!
衷心感谢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国策!
附二份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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