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办法还规定,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到申请之日不超过3年,需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卫星定位、应急报警等功能的车载设备,并接入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监管平台,车辆应5座(含5座)以上,7座(含7座)以下。
对于网约车驾驶员的准入条件,暂行办法显示其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且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等。
如果乘客发现网约车驾驶员拒不出具有效发票、拒绝乘客使用电子支付等行为可拒付车费。同时,网约车驾驶员遇到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毒品等违禁、管制物品及腐蚀、污损车辆物品乘车或醉酒、精神疾布者、儿童乘车没有陪同(监护)人员乘车的,可拒绝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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