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提出,巡察的主体由各区执行。巡察的重点包括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区委一届任期内将对巡察对象至少巡察一次,做到巡察无空白、监督无例外,实现巡察全覆盖。
以西城区为例,今年以来,西城区在北京率先成立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4个巡察组,截至目前,已完成对10家单位的巡察,发现问题320条,提出整改建议145条,移交问题线索320条,巡察工作的政治体检和利剑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近年来,北京市纪委市监委继续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小官贪腐”问题零容忍。仅今年上半年,就查处“小官贪腐”1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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